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谢家东)记者从区征收办获悉,日前,我区发布6则关于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共涉及住宅344户。
广仁街1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为:东至广仁街17号-15老房子(不含),南至广仁街30-31号(不含),西至广仁街34号(不含),北至广仁街。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9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5户。
秀水街22号、24号等7幢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为:东至大桥街4弄1-5号(不含),南至苍水街,西至秀水街,北至桂芳巷。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189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14户。
孝闻街12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为:东至孝闻街,南至孝闻街109号老房子(不含),西至孝闻街125号老房子(不含),北至孝闻街131号老房子(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5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14户。
陈家巷4号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为:东至陈家巷2号(不含),南至陈家巷1号(不含),西至海曙大厦(不含),北至陈家巷6号(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36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5户。
文化路3号、4号危旧房改造地块中,文化路3号征收范围:东至老年病医院车库(不含),南至后河小区(不含),西至文化路,北至文化路通道(不含)。文化路4号征收范围:东至后河小区(不含),南至后河小区(不含),西至老年病医院车库(不含),北至老年病医院(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7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1户。
柳汀新村8幢12、14、16号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东至柳汀新村20-1号(不含),南至柳汀新村6幢8-10号(不含),西至柳汀新村7幢21-25号(不含),北至柳汀新村18号(宁波市劳动招待所)(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