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通讯员曹树信潘海峰全媒体记者孙勇)9月5日,洞桥司法所通过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帮助一位老人完成案件受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并根据平台的要求进行系统打印,递交当事人,填写必要信息,一次就完成案件的受理与审批,成为《海曙区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度实施细则》出台后,该所接到的首起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的法律援助案件。
为深化法律援助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效率,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法律援助机构确定的主办负责人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接待、受理、初审等法律援助审批事项全流程。通过浙江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开展工作,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审查决定。线下,洞桥司法所为每个村、社区配备农村法律顾问,在洞桥社会服务中心设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线上,该所积极参与浙江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的搭建,运用平台提高司法所办事效率。群众还可登录12348浙江法网、手机“海曙普法”APP,在线法律咨询、机构查找、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