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对未来3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部署。《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我省是国家确定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之一,抬头可见的蓝天白云更是浙江百姓的自信和骄傲。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考核中,浙江连续3年获得优秀:到2017年,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2.7%,比2013年提升14.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39微克,比2013年下降36.1%。
新出台的《行动计划》为浙江百姓的蓝天幸福感擘画了新蓝图: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每立方米35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以上;基本消除重点领域臭气异味,60%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提出于2013年的‘大气十条’以5年为期,着重强化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可以称作是‘升级版’。”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重点在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同时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共同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了顺利完成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管体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等九个方面,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夏季扬尘,冬季多霾,环境污染也会随着自然环境不同而发生变化。遵循这一规律,我省部署秋冬季攻坚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等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臭气异味’是此次《行动计划》中新提出的一个治气重点,与百姓获得感息息相关。”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我省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和城镇生活垃圾废物臭气处理将同步进行,到2020年,实现基本消除城镇生活垃圾废物臭气异味。
与其他环境污染相比,大气污染更具有联动保护的需要,是一个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问题。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浙江提出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同时,在健全大气环境监管体系方面加强机制创新,完善法规标准、大气监测监控、大气执法监管等三大体系,深入开展环保督察,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方面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考核评价、资金支持,动员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