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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协出台指引性文件

[浙江日报]律师出庭要穿律师袍

    2018年10月23日 14:3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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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邵巧宏通讯员葛凌莹俞建伟) “‘律袍在身’让我责任感油然而生。”10月22日,宁波律师沈科和李卓颖在宁波市律师出庭规范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向与会人员展示了男女律师袍。

  近日,宁波市律师协会颁发《宁波市律师出庭规范指引(试行)》并在海曙区法院试点,要求出庭律师规范着装,并穿着律师袍。据悉,试点成熟后,将在宁波全市法院各类审判活动中推广实施。

  以往在法庭上,通常只有法官和检察官穿着司法制服,而律师的着装比较随意,T恤衫、夹克、西装,五花八门。为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增强宁波律师的职业使命感和职业精神,宁波市律师协会着手制定了出庭规范指引。

  在这份指引中,要求律师除天气太热且法庭不具备空调制冷条件等特殊原因无法穿着律师袍出庭外,都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同时,还对律师出庭言行、律师法律文书做了规范。据悉,律师袍男女同款,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戴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男律师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如果律师被发现无特殊原因出庭时不穿律师袍,律师协会将对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慧杰说。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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