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唐慧晔)12月21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志国,副主任童经纬、金波、林兵、孙铭龙、舒建国等出席会议,副主任陈小春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国洪,副区长陈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海曙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海曙区2018年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宁波市海曙区鲍家墈、建岙、前虞、崔岙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关于海曙区2018年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的决议,并补选了1位市人大代表。
陈志国就代表会前视察、议案建议提交、镇(乡)人代会召开、2019年度人大工作思路调研等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及街道人大工委和各镇(乡)人大密切联系代表,增强工作合力,扎实做好会前各项工作,确保大会圆满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