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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9宗“标准地”出让提速项目建设

让每块土地都产出“黄金”

    2019年01月08日 13:3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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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满政)日前,记者从海曙国土分局获悉,海曙区YZ10-02-a3-1地块、海曙区YZ10-02-a3-2a地块、海曙区YZ10-02-a4-1地块、海曙区YZ10-02-a4-2地块、海曙区YJ01-05-C1b地块5宗工业用地按“标准地”成功出让。

  “标准地”出让的背后,折射出项目审批优化和土地高效利用。在省、市推进“标准地”出让的背景下,2018年,我区出台《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投资环境,全区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2018年全年,海曙成功出让“标准地”9宗,总出让面积达19.1443公顷,总成交金额1.99亿元,工业用地涉及生物药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汽车制造等行业领域。

  “一直以来,工业用地存在低效利用等问题。”海曙国土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地”模式出让能进一步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以市场化方式招引遴选高质量的项目,把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将推动项目投资过程中的政府监管内容更加标准化、公开化、透明化,为众多投资者指明方向。

  这些新增工业用地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明确了出让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科技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等系列标准。土地拍卖之前,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已经前期勘查,提前做了预审批,给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不仅让企业在拍地前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摆脱了后期跑部门才能拿到“准生证”的困扰。“土地拍到后,我们的精力主要放在施工准备上。”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拍得这样的土地,在有承诺、被监管的同时,也有“福利”。企业取得“标准地”后,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等一系列手续,可选择“承诺制”办理模式,由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即可开工建设,将极大地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

  海曙国土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区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未来还将在工业用地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其他性质用地范围。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唯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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