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的关键之举、治本之策。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省按照“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走在前列,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乘虚而入、把持基层政权”的要求,全面深化组织力工程建设,部署开展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切实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固本强基。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过硬。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我省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专门组织学习扫黑除恶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基层党组织以扫黑除恶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针对后进村党组织,我省划出红线底线全力整建。专门制定基层党组织底线管理办法,对触碰党组织领导作用弱、涉黑涉恶、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渗透、村级管理混乱、班子内耗不团结、村干部贪腐谋私等“十二条底线”的,一律列为后进党组织进行整转。2018年,全省共倒排整转后进村党组织1552个。
基层党员干部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力量,这支队伍全面过硬,基层就有了抵御黑恶势力侵蚀的主心骨。
近年来,我省全面开展村干部候选人资格条件联审,全力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带头人”。去年又全面实行村两委班子人选常态化联合审查,进一步严格资格条件,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明确审查职责,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审查责任、给出明确结论,做到“凡进必审”。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提出的村两委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我省深入开展“回头看”,对2017年换届后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逐个过筛、逐一“体检”,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不规矩等情形的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置,去年以来,共有2673名不称职村干部被“歇职教育”;对经“歇职教育”仍不改正的1587名村干部,依法依规调整撤换,其中村党组织书记416名。
不仅如此,我省还全过程严格管理纯洁党员队伍,明确政治审查“七必查”内容和政治不合格的“十二条红线”,督促县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加强审核,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坚决把存在涉黑涉恶等政治不合格情形的人员“拒之门外”。常态化开展党员参教信教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宗教势力渗透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2018年,全省共处置不合格党员1897名。
打击基层黑恶势力,不仅需要依法治理的力度,更需要激发基层治理的智慧。
我省以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大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党员群众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041个、提供涉黑涉恶线索2192条。通过严格“五议两公开”,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严格落实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完善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活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基层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