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林婷婷通讯员顾东栋张翔)日前,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今年首例违规存放液化气瓶的案件,对其罚款12950元。
事发地点为石碶街道华盛菜场旁石泉路的停车位。当时,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碶中队执法队员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B656UP绿色面包车内装有十几个橘红色的液化气瓶,配送人员正将液化气瓶往面包车里存放。经现场检查,发现车内共有液化气瓶22个。经称重,其中17个为满瓶,5个为空瓶。这22个液化气瓶均为宁波市海曙某燃气公司所有。“华盛菜场属于闹市区,人口集中,车流密集,万一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后果难以估料。”石碶中队队员翁春雷说,当时队员们立即上前,责令配送人卸载车内气瓶,并要求其按时到中队接受询问调查。
据配送人员所述,这些液化气瓶是他从危化品运输车辆拿下来,暂时存放在这辆面包车里,之后他要将这些满瓶液化气瓶再送到各用户手中。他对存放液化气瓶至路边车位内的面包车这一行为供认不讳,且该行为未经过相关部门依法审批,涉嫌在不安全的场所存放液化气瓶。
“这家运送燃气的公司是合法的,也有相关的资格证件,但配送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不足,导致了不安全规范操作。”翁春雷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规存放液化气瓶的行为,依据案件气瓶的状态、数量、情节等情况,予以处罚。
据了解,液化气瓶的运输和存放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燃气公司须配有资格证、运输证等证件,运输车须标有显著标识和字眼,车上配有灭火器等防火设备。如需要临时储存液化气瓶,需要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