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根据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与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商定结果,从2019年7月1日起,市中心承担的原海曙区域内的所有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等工作职能均由海曙区中心予以承接。
据悉,2018年6月11日前,海曙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承担,办理地点在亚细亚不动产登记临时办理点。2018年6月11日后,办理地点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海光大厦)一楼大厅,相关业务亦由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予以承接。当时承接办理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二手房转移过户、抵押登记、档案查询和部分批量件办理等。
此次业务承接坚持“整体承接、应承皆接”的原则,原海曙区域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批量件(含首次登记)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纯土地及工业厂房的抵押和转移登记、司法查解封登记和行政限制业务,以及与登记相关的权籍调查工作全部移交给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