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是海曙区委区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因新闻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电视摄像人员,方案如下:
一、岗位
电视摄像
二、招聘数量
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电视新闻事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较强的新闻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广播级摄像机;根据题材、拍摄要求,灵活运用适合的拍摄风格;对拍摄素材进行初步的编辑处理工作;
(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下乡进村;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类专业毕业。有时政电视新闻摄像经历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5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新闻奖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15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二楼
(二)报名时间
7月16日—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电话:55881756(张老师) 55881771(叶老师)
(三)提交资料
填写《海曙区全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进行资格条件核准。报名时需提供节目样带10分钟左右的avi或mpg格式视频。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于7月23日前进行电话通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技能测试
测试范围:现场采访、拍摄、写作。分值占50%。
(六)面试
技能测试当天对参试人员进行面试,对参试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内容进行测评。分值占50%。
(七)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录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如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相关“五险一金”等按区人社部门核定标准缴纳,薪资待遇从优。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2019年7月15日
链接: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