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林婷婷通讯员顾东栋黄美华汪倩文沈晨舒
“垃圾围城”似乎离我们很远,听起来往往让人产生恐惧。但数据显示,2018年宁波市生活垃圾总量为11041吨/日,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对末端处理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垃圾分类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海曙区对于垃圾不分类的各种违法行为也已“动真格”,垃圾分类正在逐渐地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这场垃圾革命之中。
那么,怎么样的行为属于违法?相关部门将如何处罚?而执法过程中的难题,又该如何逐一破解?日前,记者走访区垃圾分类办,以及多个小区、餐饮单位等,寻找答案。
执法进展已立案查处66起
6月底,家住常青路98弄附近的张女士,由于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反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被处罚70元。
这是怎么一回事?6月1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被处罚人张女士正在将废纸盒等可回收物投放至常青路98弄63号东南侧的绿色“厨余垃圾”桶内,而未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内。经立案调查,执法部门曾向张女士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张女士逾期不整改,最后对其作出了处罚。
除了将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被处罚外,乱倾倒垃圾的行为也被“亮剑”。日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厦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大梁街25号前的空地上放了一堆生活垃圾,里面主要是餐巾纸、饮料盒和点菜单等。通过查看附近监控,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发现当事人为探鱼天一广场店工作人员。当事人在前一天晚上10点店铺打烊后,将餐厅产生的垃圾装在一个黑色垃圾袋内,回家途中经过新街社区,趁着夜色将垃圾扔在了路面上。对此,江厦中队以涉嫌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为由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进行罚款处理。
上述两人被开罚单并非首例。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去年4月起,我区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治理力度。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立案查处的数量比较多,主要集中在个人和餐饮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一科科长毛福东说。面对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我区采取了多种有效手段,包括结合“综合执法进小区”,执法人员进社区巡查;区垃圾分类办开展专项检查;群众举报后,调取监控,获取证据;安装布控球,用非接触性执法方式“抓取”违法行为;联合第三方检查等等。
据统计,今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依法查处66起垃圾分类案件,处罚金额达6.4万元。其中共立案餐厨垃圾分类案件60起,罚款金额达44240元;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投放方面,处罚物业5000元,立案单位违法行为4起,查处个人混合投放违法案件2起。
工作难点市民意识是道“坎”
“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难题。”毛福东坦言,取证难就是其中之一。
那么,在执法时,哪些证据可被采信?记者了解到,小区物业提供的视频监控、志愿者和居民的证言证词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来源收集,但能否作为违法事实或行政处罚的证据来使用,首先要经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审核,还要根据执法程序来确定。
“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执法过程中,很多案件是已经发生了的,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检查到,执法人员就无法在现场进行笔录,这就给证据收集增加了难度。”毛福东说,有些当事人否认违反规定的事实,而在监控没有覆盖的区域,也难以“捕捉”到重要证据,阻碍了执法的进程。
相对于取证难,垃圾分类执法的过程中,市民意识仍是一道“坎”。这几日,记者走访了我区部分路段,发现许多市民都知道生活垃圾应该分类的道理,然而面对分类垃圾箱,大多数市民未能做到分类投放。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平时都是想着把垃圾丢进去就不错了,有时因为赶时间,根本没有想过是否分类”。“很多市民都是随手就把垃圾扔进箱子里,根本不会去看垃圾箱的标识,更不管垃圾是什么类别的。”环卫工人张阿姨说。
家住望春街道的陈静表示,自己以前“嫌麻烦”,现在“已经习惯垃圾分类”。“说实话,过去感觉分类投放垃圾比较麻烦,再说这方面的意识也不是太强。”陈静坦言,但多次实践后,不管是在家里或者走在街头,也习惯了主动分类投放。
记者从区垃圾分类办了解到,目前问题的关键是居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其实,垃圾分类需要人人参与,改变投放垃圾的习惯并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养成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区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垃圾分类这件小事,我们每一个人要做好它确实不容易,特别是在源头分类质量方面还需要提升,这涉及到分类习惯的养成。“如果广大市民都能自觉做到分类投放垃圾,那肯定会对垃圾的收集和处理起到简化程序和提高效率的作用。毕竟垃圾分类,是城市发展的要求和方向。”
如何破解人人参与是关键
“垃圾分类意义重,安丰居委脑筋动,户袋一致二维码,责任到户分得清。”7月10日下午,全区巾帼助跑垃圾分类推进会在白云街道安丰社区举行,由该社区居民自己编写的垃圾分类知识顺口溜被“搬”上了舞台,获得一致点赞。
全民推广垃圾分类,是一件大事要事,也是民生关键事。在推广垃圾分类工作中,白云街道坚持特色创新,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实现全民共同践行垃圾分类。比如垃圾分类顺口溜,被制作成小告示,贴于社区的垃圾房边上,只要前去倒垃圾的居民都能看到,让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条目式、清单式、口语化传授,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垃圾分类知识清单变成了顺口溜,使居民记忆简便并乐于实施。”安丰社区社工陈卓徽说。同样地,用宁波方言编排的甬剧《垃圾分类真正好》,让垃圾分类更入心入脑,被居民口口相传。
据悉,白云街道作为我市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街道,5年多来,街道始终秉持并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垃圾分类需全民参与”的理念与要求,不断扩大群众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广度与深度,助推垃圾分类提质升级。今年以来,街道共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10余次,参与人员超过5500余人次,影响30余个小区,8000余户家庭。目前,辖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接近95%,公众参与率接近90%,分类效果持续向好。
“垃圾分类工作一直在路上。下一步,将通过‘垃圾分类达人’‘绿色家庭’评选等活动,持续打造一批垃圾分类专业志愿者队伍,为美化辖区人居环境、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贡献力量。”白云街道相关负责人说。
为培养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强化习惯的养成,我区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工作。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综合执法进小区”强化常态化巡查模式,积极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向居民普及相关知识,充分做好宣传和告知工作,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强化与街道、社区的联动协作,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日常执法管理成效。
“队员会不定时对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遇到居民分类不正确的情况,会及时进行纠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居民都很配合垃圾分类工作,并且准确分类率在稳步上升。“处罚不是目的,我们主要还是督促广大市民提高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自觉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好习惯。”
今后,我区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做好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活动,结合桶边督导工作,提高全民参与积极性。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开展有效监督,包括主管部门的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社区监督等,促使每个人养成习惯。
新闻1+1
垃圾场站变身花园式工厂
海曙首个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好看又好用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立)“一楼是垃圾压缩、装箱作业车间,三楼开辟成教育展厅,屋顶是开放式花园,整个垃圾中转站成为了一座生态友好型转运站的典范。”暑假期间,海曙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除了日常运行之外,还迎来一批批市民参观。
“进小区收垃圾的都是小型收运车。这些小车的垃圾需要经过集中处置再送往离城区较远的垃圾处理场。中转站的建设使用,目的是让垃圾进行压缩减容,小车换大车。”海曙区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新亮相的海曙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还是海曙首个新型垃圾中转站,也是宁波市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利用示范项目。该运转站位于范江岸路北侧、规划路西侧、蔡江河南侧、双杨河东侧,占地面积近4500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设计垃圾转运规模为300吨/日,其中厨余垃圾140吨/日,其他垃圾160吨/日。
转运站的一旁是老双杨垃圾中转站,前侧是心理咨询中心,身后不远处是社区。在此地落脚,就意味着运转站建设自带高期望值和高要求。为了打造成为生态型、花园式垃圾转运站,该转运站采用了竖式压缩工艺,保证了垃圾压装作业在全密封环境里进行,压缩后的渗滤液随罐体带入终端处理,冲洗下来的污水,经过处理后,纳管排放,全过程无垃圾散落、无污水滴漏,可确保臭气不外泄,臭味可尽除。目前这项工艺在华东地区属最先进,每天吸引众多外省市考察团参观“取经”。
记者手记
做好垃圾分类并不难
垃圾分类,要说容易,那就是举手之劳,只要每个人在丢垃圾的时候按规定分类,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要说难,确实也难,如果一个垃圾桶中,有一包扔错的垃圾,那其他人的分类工作就相当于白做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海曙区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小区,必有一种氛围。营造这种氛围,不是一朝一夕实现的,而是在每一次入户指导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在每一次“垃圾分类不麻烦,养成习惯就好”的谈话中,在每一次社区举行垃圾分类活动、形成你追我赶的场面中。越是小事,越重细节,垃圾分类就是由每一个细节贯穿而成。
市民的文明习惯养成绝非一蹴而就,现如今,大街上随地吐痰的人少了,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的也少了,社会总在进步,只要大家一起努力,垃圾分类工作一定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