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唐慧晔 沙燚杉)7月8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区委书记孙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志国主持会议,副主任金波、林兵、孙铭龙、陈小春、舒建国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国洪,区政协副主席刘良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2019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报告、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总体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9年海曙区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宁波市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9-2025年)的决定》。
会议还投票表决通过了相关人员辞职事项,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及吴超代理海曙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最后,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法定审议内容完成后,孙黎明指出,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担当有为,监督工作精准有力,保障民生积极主动,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孙黎明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行使职权,持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要坚定政治方向,在思想行动上体现更强的定力,要强化实干意识,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更大的担当,要强化民本情怀,在服务民生上展现更大的作为,要提升履职能力,在自身建设上锤炼更优的作风,为推进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发挥新的作用、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