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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创建宣传活动方案

    2019年08月14日 12:3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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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以下简称“模范区”)创建活动精神,进一步营造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宣传舆论氛围,提升公众对模范区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美誉度,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模范区创建目标,根据海曙区创建整体安排和计划进度,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广泛、深入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热情,形成众志成城共创模范区的良好局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内容

  1.政府宣传。以海曙新闻网等区内媒体为主体,同时在省、市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海曙新闻网开设创建活动专栏,设置创建活动弹窗广告,深入报道模范区创建的主要做法、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果;微信公众号、海曙发布、甬派等互联网媒体及时、全面展示创建工作。

  2.户外宣传。在商场、小区等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分发宣传单;各乡镇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3.社会宣传。开展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问卷调查工作;开通电话语音宣传、手机短信提醒等。

  三、具体分工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制定具体的创建宣传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统筹各项信息资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深度、高质量的宣传报道。具体落实海曙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新闻报道工作,制作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专栏,在商场、小区等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展电话语音宣传、手机短信提醒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媒体服务,开展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各镇(街道):组织在下属单位、村、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海报,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正确认识做好创建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模范区创建宣传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区统一部署和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周密策划,精心部署,有序推进,确保模范区创建宣传活动的系统性、持续性、有效性。

  2.把握政策,正确引导。充分认识海曙模范区创建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理清国土资源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这笔帐,引导大家的积极参与。

  3.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创建宣传工作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新闻媒体要多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准确进行宣传。

  五、经费来源

  土地出让业务专项经费。

  附件:海曙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宣传标语

  1.积极争创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2.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

  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4.统筹规划集约用地 寸土寸金守土有责

  5.保护耕地人人有责 科学发展人人受益

  6.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7.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

  8.节约海曙方寸地 集约发展谋长远

  9.耕地是红线 法律是底线

  10.人多地少是国情 节约集约要先行

  11.有限土地 无限珍惜

  12.节约今天一片土 留给后人一寸金

  13.保护耕地 人人有责

  14.保护土地千秋业 珍惜资源万代兴

  15.珍惜土地 集约用地 促进绿色发展

  16.珍爱土地,就是珍爱生命线 保护资源,就是保护幸福泉

  17.珍惜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用地 共创美好未来

  18.严格土地执法 保护土地资源

  19.优化用地布局 提高用地效率

  20.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范管理

  21.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土地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22.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3.尽心尽职保护土地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24.节寸土 蓄潜能 谋远势 享永益

  25.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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