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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灾后临时救助

预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6万元

    2019年08月23日 17:5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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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吴乔璐 通讯员应航琪 韩艺)8月12日上午,区民政局分多路工作组,先后前往我区受灾镇、村查看灾情,并指导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谢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当得知将获得3000元临时救助金,古林镇龙三村低保户陈益民激动地说。

  陈益民是单人低保户,已瘫痪在床10余年,其妻子就职于公益性岗位,收入微薄。受台风“利奇马”影响,陈益民家中多处进水,其中积水最深有30余公分,受灾情况严重。鉴于其家庭的特殊情况,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评估后,决定对其开展临时救助,保障陈益民一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据悉,为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区民政局启动灾后临时救助工作,向各镇(乡)街道民政办下发《关于做好灾后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低保、低边家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民政救助对象的灾情排摸工作。因灾受损严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予以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一次性给予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临时救助,若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酌情提高临时救助金额;并按照紧急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再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经初步统计,目前,全区共有41户受灾困难群众急需救助,预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6万元,该批资金将立即发放到位。”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吴乔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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