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

我区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

17个乡镇(街道)50家定点单位全覆盖

    2019年10月23日 14:49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励彤 通讯员阎华颖)近日,区市场监管局以“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为原则,重点在人口密集区域的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和零售连锁药店布点,目前已完成由原24家定点单位到50家的扩展,包括3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8家卫生服务中心和6家社区居委会,全面实现过期药品回收网点1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起了设置合理、方便快捷、运行有效、合理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10月1日实施以来,为确保我区公众用药安全,防止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更好地配合实施垃圾分类,区市场监管局从民生公益出发,着手建立家庭过期药品长效回收机制。在回收点,记者看到,有统一制作的指示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登记簿和管理制度等,并配有专人负责。“回收的过期药品先暂存各回收点,然后统一进行集中销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回收药品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销毁。

  随着垃圾分类的全面推广,我区市民已经形成了家庭过期药品分类回收意识。家住城南公馆的王先生说:“自从家门口有了回收点,过期的药品就不会乱丢了,送去回收点有专人收走,我们很放心。”

  “过期药品如果用来治病,不但没有疗效,而且副作用会增加。”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过期药物中的成分散落到环境中易造成污染,除此之外,过期药品流入不规范市场再次使用,更会造成用药安全隐患。

  “回收机制建立在公益性的基础上,由市场监管局联系辖区涉药企业共同参与、主动作为。”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过期药品终端销毁制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回收点根据上门送交的药品数量、价值等采取会员优惠、差额补偿、以旧换新等多种形式奖励,促进形成深入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避免过期药品再次流入非法渠道十分必要。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用药安全进社区”“安全用药宣传月”等周期性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加深公众对使用、随意丢弃和非法出售过期药品危害的了解,呼吁公众共同抵制非法收购、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等行为。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励彤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