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李叶馨 朱燕君 通讯员孙凯丽)占着公租房2年半不缴租金,法院如何强制追回?近日,海曙区住建部门对无故拖延支付租金长达6个月以上的家庭,通过行政非诉司法手段,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不仅需要支付拖欠租金,还要缴纳违约金。
11月8日,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这次追缴行动,表示本次公租房租金追缴行动是宁波首批通过行政非诉司法手段追缴公租房“老赖”的强制执行行政案件,不仅对当事人起到了警示作用,对其他情况类似的当事人也起到了警示示范作用。同时,这也标志着我区已打通保障性住房纠纷司法救济渠道,能通过行政非诉司法手段,有效解决欠租难题。
近年来,随着住房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海曙区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家庭共3000余户,租金年收缴率98%以上。虽然绝大多数承租人能遵规守约,按时足额缴纳公租房租金,但仍有极少部分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
理应不断流转以保障更多人需求的公租房出现了一些“老赖”,他们拖欠租金,无故占房,不仅给公租房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也侵害了其他轮候者的权益。其中,西湾晓苑小区是海曙区首批推出的公租房小区,基本租金标准是每月11.2元/平方米,比周边普通商品房的租金便宜近一半。朱某2013年8月首批入住公租房小区,按照协议,房租标准为每月511元,因他是中低收入家庭,政府给予每月35元的补贴,也就是说,他每月实付租金为476元。从2016年1月开始,朱某累计拖欠租金长达30个月。
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我们多次联系过他,但是对方要么说不愿意交租金,要么说没有钱交租金,后来,他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我们只能采取短信告知、上门发送催缴通知书等措施催缴欠租。”
眼看着朱某欠的钱越来越多,区住建局决定走法律程序解决这件事。2018年7月23日,区住建局对朱某发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朱某支付拖欠租金及滞纳金,但朱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2019年3月25日,区住建局再次向朱某送达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要求催告人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拖欠租金,并腾退租住房屋。2019年4月25日,区住建局向海曙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决定书合法性审查申请,申请法院对此予以审查并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5月10日,区法院经审查作出行政裁决,准予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立案,2019年10月,区人民法院对朱某拖欠租金及滞纳金进行了强制执行。
这次和朱某一起被执行的还有另外9户恶意拖欠租金的公租房家庭,有力推进了公共租赁房屋的高效运转,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