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池瑞辉)昨天,海曙区教育局发布了《海曙区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1.0版》,这是宁波市首个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工作导引》对落细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做出详细规定。要求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开学准备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加强人员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出行和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摸清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针对开学延迟,要求教职员工和学生原则上不再外出,并留足14天自我观察时间。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如实填写《个人防控事项情况表》,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校开学。提前储备防控物资,除上级部门统一调配的防控物资外,各校要多渠道筹集防控物资,抓紧配齐红外线额温枪、消杀用品、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
开展一次全校环境清洁整治及消毒工作,彻底消除疫情防控隐患。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开学后,加强学校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要求教职员工及学生每日上班(学)前做好体温自测。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学校用餐采用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教职员工及学生不在食堂聚集性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