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沿街店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通告如下:
一、简化复工程序
全区除一类区域以外所有沿街店铺(个体工商户)复工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所有沿街店铺(个体工商户)在落实防控举措,向经营所在地镇乡(街道)、园区报备后即可复工。报备只需提交《沿街店铺(个体工商户)复工申请(承诺)表》(附件1)。
二、引导复工的行业
主要针对沿街便民服务场所,包括便利店、母婴用品店、文印店、水果店、物流快递店、干洗店、烟杂店、烘焙店、熟食店、照相冲印店、鲜花店、理发店、日常维修服务店、通讯器材店、餐饮店、咖啡店、奶茶店等,其中餐饮店、咖啡店、奶茶店只提供外带外送服务,不提供堂食。快递、投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负面清单
棋牌室、影剧院、游艺厅、网吧、舞厅、卡拉0K厅、公共浴场(室)、足浴店、室内游泳馆、文化礼堂、保健推拿、美容院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
四、相关要求
1.签署《疫情防控管理承诺书》(附件2)并张贴于店铺显著位置,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撤下。
2.全体员工必须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员工如实填写《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附件3),经营者负责审查并汇总备查。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者不得上岗。
3.镇乡(街道)、园区对沿街店铺(个体工商户)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必须停业进行整改,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复工。
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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