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

区教育局发布全市首个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导引

    2020年02月27日 14:07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王超通讯员池瑞辉)2月3日,海曙区教育局发布了《海曙区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1.0版》(以下简称“工作导引”),这是宁波市首个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工作导引”从开学准备工作、人员排查工作、信息数据报送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五方面,对校园疫情防控做出全面指导。

  “工作导引”对落细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做出详细规定。要求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开学准备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加强人员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出行和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摸清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针对开学延迟,要求教职员工和学生原则上不再外出,并留足14天自我观察时间。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如实填写《个人防控事项情况表》,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校开学。提前储备防控物资,除上级部门统一调配的防控物资外,各校要多渠道筹集防控物资,抓紧配齐红外线额温枪、消杀用品、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校园。开展一次全校环境清洁整治及消毒工作,彻底消除疫情防控隐患。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开学后,要加强学校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要求教职员工及学生每日上班(学)前做好体温自测,体温异常的不可来校,并及时报告请假。教职员工及学生实行每日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防控工作。因病缺课(勤)人员须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院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科学安排教学活动,针对延期开学及时调整教学进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区教育局教研室安排,利用各种资源平台,开展各类网上教学活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学校用餐采用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教职员工及学生不在食堂聚集性用餐。

  同时,“工作导引”进一步强调了工作纪律。对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隐瞒本人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病例接触史的教职员工,要严肃追责。对各部门或教职员工因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传染他人或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海曙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我们坚决把师生健康放在第一位,通过这份工作导引,督促学校高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把疾控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守住校园这方净土,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王超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