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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机关建立“周二夜学”制度

    2020年03月16日 14:04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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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周唯轶)根据市委通知要求,日前,区委办下发关于在全区机关建立“周二夜学”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区机关建立“周二夜学”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 根据通知,夜学对象为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和镇(乡)街道机关干部。夜学一般安排在每周二晚上,每次夜学时间不少于一个半小时。夜学采取集中学习形式,一般以支部或科室为单位,每月2次学政治理论、2次学业务知识,也可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 通知要求,全区广大机关干部要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和宁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和区委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同时,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以及《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各科室要根据工作职责,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有针对性地加强必备业务知识和实用技能的学习,做到政策熟悉、业务熟练,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泛学习经济、社会、科技、金融、生态、文化、党建等多领域知识,全面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新理念新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高驾驭新挑战的能力;要学有所思,多思助企扶企之策,多思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策,多思海曙跨越式发展之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共同开创海曙美好的未来。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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