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唐慧晔通讯员谢芙月)疫情给旅游行业带来重创。4月17日,记者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为尽快振兴我区旅游消费市场,我区出台了《海曙区关于进一步加大旅游业扶持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旅游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意见》对旅行社组织10人-20人(含10人不含20人)游客团队来我区购买门票景区游览的,游览一家景区给予每个团队200元奖励,游览两家及以上景区给予每个团队300元奖励,入住我区认定的饭店、民宿的每个团队给予200元奖励,游览一家景区且入住我区认定的饭店、民宿的每个团队给予500元奖励,游览两家及以上景区且入住我区认定的饭店、民宿的每个团队给予600元奖励;对旅行社组织20人以上(含20人)游客团队来我区购买门票景区游览的,游览一家景区给予每个团队300元奖励,游览两家及以上景区给予每个团队400元奖励,入住我区认定的饭店、民宿的每个团队给予300元奖励,游览一家景区且入住我区认定的饭店、民宿的每个团队给予700元奖励,游览两家及以上景区且入住我区认定的饭店、民宿的每个团队给予800元奖励。本区疗休养团队不享受此政策。
以上奖励政策补助资金以200万元为上限,若申报奖励兑现总额突破上限的,则奖励标准按一定比例下调。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8月起组织企业申报兑现。本政策可与《海曙区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享受。
本意见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