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王超通讯员池瑞辉)5月26日,区教育局发布《海曙区教育局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等成为家长关注的热点话题。
2020年我区秋季入读小班的幼儿将首次采用网上报名。适龄幼儿监护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宁波市本级)登录http://nb.zjzwfw.gov.cn/进行网站报名,也可以通过下载“浙里办”APP报名。在6月11日9:00-6月20日17:00线上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改志愿。但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更改志愿。
志愿填报需注意:每位适龄幼儿的监护人可选择1至3所幼儿园报名;适龄幼儿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首选小区配套幼儿园。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适龄幼儿可选报相对就近的幼儿园;监护人需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原则,仔细阅读有意向报名幼儿园的招生公告,谨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完成网上报名后及时进行评价;所有注册登记信息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首次采用网上报名,将如何录取?幼儿园根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招收适龄幼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要求适龄幼儿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户主和房屋所有人仅为父、母)一致,均在本小区。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根据幼儿落户时间,依次录取;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遵循相对就近原则录取;户籍幼儿放弃配套或就近幼儿园,选择其他幼儿园的,录取顺位靠后。
据悉,网上报名后仍需现场确认,6月22日-28日各幼儿园完成现场验证和线上报名评价工作;6月29日-7月4日各幼儿园发布录取公告;7月6日-8日公布空余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