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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沙燚杉
-通讯员夏静
电梯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也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条例的出现将对电梯安全管理产生怎么样的影响?带着思考,日前,记者采访了我区电梯建设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据悉,目前,海曙区电梯数量13130部,其中使用15年以上的1514部,电梯数量占全市总量13%。栎社机场内78台电梯及火车南站内61台电梯全年无休,呈现使用环境复杂、日均运行时间较长、老旧电梯占比较高的特点。
近年来,海曙一直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和故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而条例的出现则进一步明确了电梯安全相关主体责任,对电梯的建设和生产、使用和评估、维护和监测、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的制度规范,通过立法推动电梯安全多元共治。
多方共治让电梯更安全
电梯安全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实践中也不乏主体安全责任不明确、监管体制不完善、问题责任难划分等情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条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中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以及电梯选型、配置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电梯移交前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职责。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规划、经信、教育、公安等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同时,鼓励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促进保险机构创新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电梯质量的与其建筑材料质量密切相关。条例规定,禁止在电梯井道内使用石棉等危害健康的建筑材料。新安装的电梯,建设单位应当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空气调节器,应当会同电信运营企业实现电梯轿厢和井道通信信号有效覆盖,逐步推进既有电梯轿厢和井道通信信号有效覆盖。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建设工程配置的电梯最低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依法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条例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为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便利。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金融、市监、住建等政府部门与保险机构在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中各负其责,合力推进。例如,将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推进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会同维保单位合理分担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义务,将电梯参保情况纳入维保单位考核评定内容,探索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和定期检验周期延长改革创新试点等;保险机构组建或聘请专业技术队伍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测等,实现电梯安全管理的社会共治。
用物联网让电梯更智慧
“电瓶车禁止入内,电瓶车禁止入内……”这两天,只要推着电动车进入电梯,南门街道大公馆公寓楼的电梯门就会一直无法关闭,并且还会发出语音提示,这波“神奇”的操作让公寓楼的住户们颇为惊讶。原来,这是因为电梯内安装了一个名为“电瓶车阻车感应系统”的“黑科技”系统。
为了解决电动车“乘梯上楼充电”这一屡禁不止难题,6月初,南门街道大公馆公寓楼物业启动安装“电瓶车阻车感应系统”工作,目前公寓楼内的6部电梯已经全部安装完毕,并已初见成效。“按照规定,电瓶车需要停放在公寓楼内的地下停车库,我们也为住户统一安装了集中充电桩,但仍有部分住户不听劝告,将电瓶车推到自家充电,这样一来,不仅电梯有损耗,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在这个设备有一个探头,能自动识别电瓶车,电瓶车一旦进入电梯,电梯门将一直无法关闭,避免了部分住户的一意孤行。”公寓楼项目经理说。
对于海曙市民而言,“智慧电梯”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在高桥镇一住宅小区内,电梯突发“困人”故障,“被困人员”惊慌失措,一时找不到求救按钮……今年,在海曙区“推广‘物联网+维保’、筑牢电梯安全防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现场,“险情”仅发生几秒后,电梯搭载的物联网监控系统即监测到运行异常,自动向96333(宁波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电梯维保单位及电梯使用单位发送报警信息。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也在接到报警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过十几分钟多方合力救援,“被困人员”被成功解救。
据专业人士介绍,电梯物联网可对电梯运行状态、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传输,电梯维保单位可根据监测数据实施精准维保和“按需维保”,并对电梯故障进行预测和预警,避免隐性故障造成停梯,在电梯发生故障时也可实施精准救援。
记者了解到,作为全国首批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城市之一,早在2020年1月,宁波就发布了《电梯运行监测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紧接着,海曙区在明确电梯物联网技术要求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建立以新梯原装系统为基础,在用电梯加装系统为补充的电梯物联网体系。
“在物联网的接入下,电梯被困人员救援速度大幅度提升,因此推广‘智慧电梯’势在必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海曙区已有595台电梯安装物联网,占全市总数的15%,预计年底安装量将达到1200台,3年内基本覆盖公众聚集场所乘客电梯,并保障新安装电梯运行期间保持物联网畅通。
除电梯制造单位对新安装电梯的安全管理义务外,条例对“新安装电梯”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还增加了电梯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要确保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正常使用,保持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等内容。
引第三方让电梯更放心
老旧电梯维修,资金如何筹措?在电梯管理中,这是困扰诸多小区的问题之一。近年来,随着海曙区大量电梯迈入“老龄化”时代,维修、更新需求增大,住宅小区电梯频遭用户投诉,电梯投保率低、赔偿能力弱等问题日益凸显。“老旧电梯存在安全风险,靠以往的行政部门抽查等方式,远远达不到维护效果,大修乃至更换需要的高额费用也给小区和居民带来了压力。”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电梯安全评估的方式,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使用单位管理电梯、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电梯工作,有效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和监管效率。9月3日下午,月湖街道长春大厦物业召开电梯更换业主议事会,街道安监所、物业办、社区参加会议。据悉长春大厦电梯已使用27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场业主们积极发言,献计献策,成立电梯更换工作小组。
近年来,海曙区结合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寻求适合住宅小区特点的电梯保险新模式,在市场化运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引入“保险+服务”模式,通过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对电梯维护保养实施质量监控,促进电梯安全监管从依靠行政监督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即通过保单协议,将电梯的日常保养、维修和检验的费用以保费的形式打包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进行监督、对零配件修换进行定损和赔付的市场化管理,摊薄辖区电梯“养老”成本。
为广泛推广此模式,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深入小区宣传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的事前预防、事后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与业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引导电梯使用单位积极投保。首批选择物业管理完善、电梯维保情况良好的青林湾三期14台电梯、二十一码头19台电梯、荣锦佳苑小区13台电梯开展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其中前2家单位同时被列为全市首批电梯按需维保、延长定期检验周期试点。截至目前,延长定期检验周期已扩展至辖区高锦花苑、沙港新村等小区的70台电梯。
记者了解到,此次“保险+服务”模式创造性地引入电梯维保工作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即由保险公司作为电梯安全风险的管理方、监控方和保障方,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履行维保职责,并根据维保质量支付维保费用。人保公司配套开发的“PICC电梯卫士”2.0系统,在原1.0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配件更换损失的保险,延长了电梯的使用寿命、减轻了配件更换的成本、更好地保障了电梯的安全。在承保的每部电梯的轿顶、底坑等5个关键点植入了NFC芯片,维保人员在每个部位都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平均每部电梯每次保养时间必须达到55分钟,通过节点打卡,影像实时监控,对维保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发回重做,实现“按时保养、保养到位”。截至目前,我区共有995台住宅电梯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了“保险+服务”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电梯综合保险保费413.2万元,其中维保服务保险费367.8万元。
新闻链接
新购买的电梯必须安装智慧电梯系统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在生活中几乎每天都会用到,写字楼、商场、高层住宅小区……杭州在用电梯数量14.3万台,每天发生的故障达四、五十起,乘梯安全成为大家关心的热点话题。
4月29日上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是杭州第一部专门规范电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中对大家关心的电梯安全管理责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智慧电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新安装的乘客电梯,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安装智慧电梯系统,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自动报警、实时通话等功能。这样一来,市场监管部门和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可以使用智慧电梯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和远程监测。
电梯出现故障,智慧监管系统能够第一时间感应并传输到后台。
同时《条例》中明确规定,鼓励有关单位、个人为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便利。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旧住宅区改造中统筹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事项,为其筹集资金提供必要支持。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小区电梯内的广告收入,《条例》中指出,经业主大会决定,利用住宅小区电梯投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可以优先用于电梯维护保养和修理。
(稿件原载于杭州网,选文有删改)
记者手记
立法保障多方合力方能答好电梯“安全题”
群众身边无小事,电梯也是大民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楼和商场建起来了,电梯普及度也越来越高,但随之而来的电梯事故令市民忧心忡忡。电梯安全事故频发,既有维修不及时、年限老化等原因,也有因观念淡薄,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而造成的。因此,宁波市对电梯安全“立法”,无疑给电梯安全上了一道“保险”。除了立法跟进,维护电梯安全还需多方出动,形成合力。
首先,电梯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者高于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并做好后期服务和保养工作,履行企业职责。
其次,大型的商场和人口密集的住宅区是电梯事故的频发地点,相对应的商场和物业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好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在写字楼上班高峰期,物业管理人员应该按秩序合理疏导乘客有序乘坐电梯;大型商场应安排专人负责电梯平时的运行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设置警示牌。
此外,监管部门更要全力配合,监管责任不可或缺。随着城市建设推进和电梯技术发展,电梯管理领域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本的安全管理规范已不能完全有效应对,监管部门更应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电梯管理体系,借助大数据、高科技手段,进行宏观研判、微观管控,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精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