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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为养老机构管理漏洞“开良方”

    2020年10月12日 14:5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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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 周唯轶 通讯员 张姗姗)“今年的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发放有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参照,心里可更加有底了。”日前,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这样说道。这一变化源于区纪检监察组织发给区民政局的一份监督提醒通知书。

  三个月前,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收到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转办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某社会办养老机构上报持证护工人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隐瞒部分人员离职事实,私下截留离职护工的护工职业资格证,用于领取护理员岗位津贴。

  我区有36家养老机构,600余名护理人员,人数众多,且无信息系统可以进行精准比对,而负责该块工作仅两名同志,精准发现问题存在难度。凭着职业敏感,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马上意识到了其中有隐患。

  经过缜密调查,事实很快水落石出,也印证了纪检监察组同志的判断。经核查,该社会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上报资金申领资料时简单复制粘贴,将前一年度护工人员情况整理上报,造成了人员虚报的情况。发现问题后,区民政局即刻追回该机构多领取的4.17万元持证护理员岗位津贴,并责令该机构马上开展内部整顿,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资金申报机制,给予该机构2019年度年检基本合格处罚。

  “抓整改不能限于就事论事,更要紧盯存在问题的上级主管部门,推动责任落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区纪委区监委及时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片区纪检监察室以及信访室有关同志进行反复研究商讨,慎重地向区民政局发出了一份监督提醒通知书,开出了强化警示教育、扎紧制度篱笆、加强监管力度的“药方”。

  一场社会养老服务管理领域的专项整治随即在全区全面铺开。区民政局一方面明确属地职责,要求护理员岗位津贴的申请统一由属地政府核实汇总后向区民政局提出资金补助申请,由区民政局再次进行核实确认;另一方面,完善申报材料,要求申报须附相应的养老护理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及养老机构备案证明等材料。同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2018年度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全面排摸养老机构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性出台《海曙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补助标准、申请办法、审批拨付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推动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不仅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更要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在推进基础性、机制性、制度性建设方面的作用。”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董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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