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是海曙区委区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因新媒体新闻业务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新媒体记者,方案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数量:1-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有良好的美学基础、动态视觉表达能力及音乐感觉,思路开阔,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及创造力;
2.具备较好的摄像基础,能独立使用摄像器材完成作品拍摄;
3.能熟练使用premiere、Edius、audition等相关音视频专业后期剪辑软件;会制作动画、使用AE做特效包装等创意短视频者优先。
4.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进社区农村一线采访;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2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新闻奖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22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二楼
(二)报名时间
10月22日—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电话:55881761(邬老师)、55881762(王老师)
(三)提交资料
填写《海曙区全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所报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核准。本单位组织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于10月30日前进行电话通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技能测试
1.主要专业技能测试:现场采访、拍摄、写作、制作。技术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初定11月1日进行,时间、地点等电话通知。
(六)面试
1.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内容进行测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时间、地点待定。
(七)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录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如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相关“五险一金”等按区人社部门核定标准缴纳,薪资待遇从优。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