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东临奉化江,北濒余姚江。2016年11月,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海曙区新增了原鄞州区奉化江以西区域,区域面积由29.4平方千米增加到595.5平方千米,扩大近20倍。区域功能从单一的城市中心拓展为集城区、郊区和山区为一体的复合型区域。海曙区境内西部为丘陵与山地,中部是耕地集中分布区,东部为宽广的平原,整个区域依山面水,拥有“东城中田西山林,三江数湖多水脉”的山水林田湖生态格局。全区森林面积44.51万亩,森林覆盖率49.82%。共有水库24座、山塘295座,总库容2.86亿立方米。平原河流364条,总长度770.59千米,水面面积2383.81万平方米。这里,是宁波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水源保护地。
近年来,海曙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致力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整治环境污染、厚植生态优势,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加强顶层设计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区划调整实际,组织编制并发布实施《宁波市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9-2025年)》,并根据规划制定印发《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海曙的意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技术指南。
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印发美丽海曙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工作责任书,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增加生态文明指标考核权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26%。实施四明山区域乡镇的差别化考核,建立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事故责任追踪溯源制度和危险废物污染物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制定了《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强化镇(乡)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机构对环保、新能源等绿色行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受益面,完善农业生产经营风险防护体系,参保农户和保障金额不断增加,农险品种快速拓展。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注重污染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清废三大战役。
制定实施《海曙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以城市扬尘、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餐厨油烟、秸秆焚烧等“五气共治”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累计整治改造工业锅炉、炉窑71个,清理散乱污企业284家,治理VOC等废气排放企业48家,提前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872辆。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0%以上,2019年优良天数比例排名市六区第一,PM2.5浓度均值逐年下降(2017年为36μg/m3,2018年为32μg/m3,2019年为28μg/m3),总体呈现“蓝天增多,雾霾天较少”的明显变化。
制定实施《海曙区打赢治水提升战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以截污纳管为重点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全区17个镇(乡)街道全部完成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深入落实“河湖库长制”标准化管理,全面做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护水斩污、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水环境安全。深化重点涉水行业整治,治理淘汰污染企业28家。开展“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皎口-周公宅水库和溪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重新划分的方案编制并发布实施,制定了《海曙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水环境明显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以上,保持100%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率逐年提高(2017年77.8%,2018年88.9%,2019年88.9%),流域水质更加清澈,荣获省“五水共治”大禹鼎。
制定实施《海曙区打赢治土攻坚战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2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姚丰东侧地块修复和评审验收工作,累计对412个农用地开展布点监测,污染程度全面掌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实施《海曙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不断提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保持100%。
三年来,海曙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逐年提升。根据2019年省统计局调查结果,海曙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跃居全市第3。
绿色发展能级不断提升
推动服务业能级提升。全力打响“海曙购物”品牌,培育新零售、夜色经济等新增长点,推进重点购物商圈改造提升,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开展老旧楼宇更新,建设一批高品质的“5A”楼宇,着力集聚发展科技信息、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业。2019年海曙区三次产业比重为1.3:32.0:66.7,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来看,三次产业的贡献率分别为0.5%、32.4%和67.1%。
加快制造业转型提质。深入实施时尚纺织服装业三年攻坚计划,开展纺织服装产业园培育计划,推进一系列重点平台项目建设。提升汽配行业发展能级,申报汽车零部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96家企业入围省“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第一档企业名单。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能源双控”实现2011年至今的“九连降”。全力助推企业绿色化转型,目前已有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1个。加快中新创智(宁波)产业园建设,推动望春省级工业园区转型。2019年,海曙区规上工业三大新兴产业增速高位运行,新材料产业、时尚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7.9、7.9和5.6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2、第3和第4位。
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以推进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持续做好国家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强镇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打造都市农业生态休闲区、粮草生产区、山区半山区林特粮蔬区,推进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特色农产品电商示范村创建。提升发展乡村旅游,以城郊十园、田园综合体、现代农庄等平台建设为重点,促进文化与旅游、康养等产业互促互动发展,成功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区。
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升级
近两年,结合我区实际,从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培育绿色现代产业体系、改善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宜居低碳城乡生活、传承发展优良生态文化、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六个重点领域出发,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21亿元,主要安排了污水处理厂改造、生活垃圾处置、五水共治、城市洁化美化、棚户区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处置利用、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乡村特色旅游、生态廊道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等生态重点工程52项,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3家企业被授予“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单位”称号。五江口、风棚碶泵站等一批水利基础设施建成投用,为防洪排涝、改善河网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起点打造生态景观河湖,对重点河道、湖泊进行整治,西塘河、姚江海曙段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南塘河、西洋港河被评为市级“美丽河湖”。通过水生态治理,月湖已建成“近自然型”的城市公园湖泊,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
高标准深化村庄整治,美化村容村貌,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示范镇(乡)街道和示范村。加大农村污水标准化运维推进力度,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点达到55个。
本版图文由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