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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5000元 企业投放垃圾莫“任性”

    2020年12月28日 17:0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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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姜鹏 通讯员郭宵雅)12月2日,中石化西门加油站的负责人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为该加油站此前“任性”投放垃圾的违法行为缴纳了5000元罚款。

  据了解,近期白云中队对辖区内各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展开了“一点通查”,检查垃圾分类、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情况。执法队员在上个月月末的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中石化西门加油站存在垃圾未分类投放情况,便责令其当即整改。可是次日,当执法队员再次来到该加油站检查时,发现垃圾混乱投放的情况并未整改。面对如此“任性”的垃圾投放行为,执法队员立即在现场取证,并在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过后对该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

  “我们在巡查中还发现,加油站里的一些易燃垃圾没有及时清理,也被随意投放,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白云中队中队长邵军平介绍,在证据材料充分的情况下,白云中队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加油站予以处罚,且由于处在垃圾分类严管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方面因素,最终对该加油站顶格处罚5000元。

  “垃圾分类不仅是我们的日常执法内容,更是民生要事,尤其是涉及到安全生产时。”邵军平表示,今后白云中队将继续坚持从严执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董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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