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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新闻网

海曙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助力低收入农户增收

“输血”加“造血” “扶志”又“扶智”

    2021年01月25日 09:44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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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2020年海曙区在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兜底等政策支持下,实现全区低收入农户家庭年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现象清零。

  从2020年年初开始,我区就聚焦“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实现增收”项目,从帮扶管理和帮扶质量两方面入手,通过对低收入农户开展就业、商贸、租赁等形式扶贫,全年带动低收入农户以就业、农副产品销售等方式增收近200万元。

  目前,海曙已创建8个企业精准帮扶规范化(示范性)示范点和1个整村连片帮扶点,不但增加了低收入农户的经济收入,而且通过“扶志”和“扶智”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低收入农户的生活信心、事业斗志和劳动技能,激发了其“造血”功能。

  当下,疫情对消费、产业等带来的影响尚未完全消散,海曙如何推动低收入农户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促持续增收?

  记者 张昊桦 通讯员 厉迪桑

  精准帮扶

  助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

  “谢阿姨,下午村里又要来旅游团啦,我们来收购您家的菜。”一大早,集士港镇新后屠桥村的党员干部屠曙光就和同事一起前往低收入农户谢凤飞家收购蔬菜,然后卖给游客们。

  谢阿姨是视力一级残疾的残障人士,因找不到合适的岗位,平常只能在家干一些简单的农活,经济困难。“考虑到谢阿姨外出售卖农产品多有不便,趁着今年下半年的旅游回暖,我们会收购一些农产品,通过新后屠桥村的红色乡村旅游平台帮助销售。”结对党员屠曙光说,除了产业帮扶,平日里还会代表村委会为他们发放油、米等生活物资作为补助。

  新后屠桥村有低收入农户7户,以往单靠低保收入维持家庭开支,生活比较困难。所以去年年初,新后屠桥村在区农业农村局的支持下建立了产业帮扶整村连片帮带项目,通过农产品销售和劳务用工,低收入农户得到显著增收。

  同时,海曙区还于2020年推出了“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共安排党员干部709人下乡与低收入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形成以乡镇干部为基础,区派干部为辅的结对帮扶机制,目前,帮扶结对率已达100%。

  新后屠桥村还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后屠桥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基地优势带动乡村旅游、促进就业。自去年8月起,新后屠桥村平均每天有10个左右的团队前来旅游参观,人数每天约500人次。“村内用工主要是为游客分发红装、回收清洗、公共设施打扫等。”屠曙光说,考虑到低收入农户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提供的工作也相对轻松。

  新后屠桥村的丰圣农庄也是深受游客欢迎的“打卡”目的地。每年的6月至9月,百亩荷花会在这里竞相开放。宁波丰圣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闻忠良告诉记者,农庄种植荷花已有三年之久,积累了不少“粉丝量”。期间,该农庄也在探索低收入农户帮扶,在顺应游客需求推陈出新的同时,积极响应区农业农村局的产业帮扶政策,优先吸纳当地的低收入农户就业,消化农户手中的农副产品,助力低收入农户增收。

  每年冬季是乡村采摘游的淡季,但在丰圣农庄的绿植种植棚中,当地的低收入农户李志华等人翻除杂草,工作状态依旧火热。李志华说,“以前低保户基本找不到工作,现在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我的生活也有了保障。”闻忠良介绍,受到宁波丰圣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帮扶的当地低收入农户共有6名,均签有就业或者收购协议。去年一年中,该公司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达737工,收购低收入农户农产品总货值约5.6万元。同时,该公司还通过深入谈话、发放节日慰问品等对低收入农户进行“扶志”,教授采挖莲藕等基本技能,进行“扶智”。

  截至去年年底,我区已创建1个党员干部结对帮扶项目点(整村连片帮带)、6个示范性产业帮扶示范点以及2个规范化产业帮扶示范点。

  政策落地缓解农业劳动力匮乏

  经历了2020年一整年,横街镇大雷村低收入农户汪珠琴为自己算了一笔账:“原先家里的山林土地每年收入微薄,我自己行动不方便,很少有时间打理。如今,把山林租给了浙东大竹海景区,一年可以收入几千元,比自己管理收入还要多。”

  “我也是土生土长的大雷人,从小就懂竹农的不容易。”宁波大竹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汪宏良说,当地低收入竹农许多都是因病致贫,租他们的土地,打造成竹林景观,一方面可以提升景区景观品质,另外一方面可以合理利用土地并为他们提供租金。目前该模式也是宁波大竹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的方向之一。“据统计,公司去年全年帮助低收入农户通过租赁山林人均增收3.4万元。”

  海曙区低收入农户多为老弱病残致贫,缺乏或部分缺乏劳动能力,很难深度参与产业帮扶。

  区农业农村局对此进行过统计,海曙区共有低收入农户1744户、2211人,其中低保户1399户、1763人;其他经济困难户345户、448人。低收入农户多为老弱病残懒致贫,特别是重度老弱病残的低保户,缺乏增收能力,只能靠政府各项政策性转移收入维持生活,能深度参与各类产业帮扶的比重极低,创业、贴息等有关帮扶措施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在困境面前,区农业农村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多次与区财政局对接商讨,向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最终,于去年3月印发了《海曙区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实施细则(试行)》。

  据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实施细则,通过党员干部结对帮带项目开发、经营主体产业帮扶示范点创建等方式增加了低收入农户的经济收入,让低收入农户切实感受到扶贫攻坚政策带来的实惠。

  以点带面激发产业扶贫造血功能

  在过去的一年里,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基层组织、低收入农户和相关农业经营主体,把扶贫政策送到田间地头,促进了它山堰茶叶专业合作社、鄞江镇趣湾庄园、集士港镇丰圣农庄、章水镇杖锡花木专业合作社、横街镇大竹海景区等9家单位成为2020年产业帮扶示范点。

  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严春风介绍,产业帮扶示范点创建对象从“帮扶管理”和“帮扶质量”两大方面入手,通过对低收入农户开展就业、商贸、租赁等形式扶贫,不但增加了低收入农户的经济收入,而且通过“扶志”和“扶智”提高了他们生活信心、事业斗志和劳动技能,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造血功能。

  根据考核验收资料统计,去年,列入创建对象的9家单位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68人,长期或季节性用工5377工,低收入农户工资性收入69.901万元;另外,临时性招收低收入农户用工现金支付80.8万元。同时,依托商贸扶贫和采购公司实施上门收购服务,为年纪大的或者运输不方便的农户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借助电商销售平台,解决周边山区老百姓农副产品滞销问题。

  “产业帮扶示范点吸纳低收入农户及其农产品销售后,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严春风说,海曙区创建产业帮扶示范点更多的是引导政策。9家农业经营主体要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要对自己的低收入农户负责,对于低收入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员进行持续跟踪,在民政部门一年渐退期的基础上,还将把当年脱贫人员仍然纳入产业帮扶对象,积极鼓励镇村给低收入农户及新脱贫人员安排公益性岗位,防止脱贫返贫。“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希望下一步,能够将这份海曙亮眼的答卷推广至全市,建立更多低收入农户帮扶组织,让更多低收入农户增收,实现自身价值。”

  新闻链接

  浙江低收入农户

  统一认定标准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省农办和省扶贫办联合制定的《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认定机制及动态管理办法》,今后,对于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浙江终于有了统一标准,将有效解决过去因标准不一导致“扶贫”与“救助”的矛盾。

  2015年底,浙江对外宣布:全面消除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成为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浙江省城乡低保标准月人均分别为678元与631元,各地年人均低保标准均高于4600元,扶贫标准远高于全国标准。由此,浙江迈入“后扶贫时代”。

  据介绍,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在巩固消除绝对贫困成效的基础上,对浙江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对象进行明确和认定。根据《办法》规定,新一轮的低收入农户对象,主要由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以及“4600”低收入农户巩固扶持对象(指如无巩固帮扶措施,年均收入极易滑入4600元以下的农户)组成,总量按2014年农村人口的5%计算,前两类对象为主体,第三类扶持对象则享受社会救助专项政策。

  浙江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此前由于低保家庭与低收入农户在收入财产认定上标准不同,且各部门自成体系,具体操作时易出现相互矛盾的状况。有了此认定机制后,将综合考虑其工资性、财产性、经营性和转移性等收入,由多部门统一认定低收入农户的收入财产标准,从而有效解决“扶贫”与“救助”的矛盾。

  (来源:人民网)

  记者手记

  助低收入农户

  高质量奔小康

  近年来,浙江省在“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后,成为了全国首个没有贫困乡镇的省区,但在另一个层面,一些素质低、能力弱、积累少的低收入农户,自身无力发展,又难以抓住发展机遇,逐渐成为社会中增收难度最大的群体,与其他阶层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在海曙,低收入农户的主要共性特征就是老弱病残群体,对于他们来说,自身劳动力低下,难以在正常的就业岗位上任职。在了解情况后,海曙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帮扶办,从根源上着手,通过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以及属地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创建了8个规范化(示范性)示范点和1个整村连片帮扶点,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就业、供销平台。

  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来说,“授人以渔”的方式能让自己实现自身的价值,让自己意识到,自己不仅能够靠赚钱过日子,还能学习新的劳动技能,提升自身的荣誉感,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大家庭;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来说,由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土地等方式,让其不用外出也能得到收益,而且自己的土地还得能得到打理,避免土地荒废,一举多得;对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更好地履行了自身的社会责任,也解决部分用工荒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经营主体和低收入农户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相互依赖。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董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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