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程冰凌 通讯员 李楠)近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该局向举报人兑现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金500元,对违规参保人作出行政处罚。
这是今年4月《海曙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兑现的首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也是海曙区医保局今年5月1日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后,首次对参保人作出行政处罚。
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海曙区医保局于今年4月在全市率先出台《海曙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按照线索对应查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今年6月,海曙区医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参保人“用他人医保卡进行就医、购药”。根据举报线索,稽查人员通过后台数据筛查、现场询问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对该参保人进行询问笔录等方式,查实该参保人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购药的违规事实,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参保人作出“责令退回632.38元,罚款1265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海曙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出台以来,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明显提高,打击欺诈骗保初见成效,今年4月至6月,海曙区共受理举报投诉17起,案件受理量是去年同期的6倍,已追回医保基金2.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