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副主任童经纬、林兵、孙铭龙、陈小春、舒建国、曹杰出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冠杰参加。
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对镇(乡)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审议稿)》的起草说明。会议认为,新一轮的财政体制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对各个区域、各镇(乡)街道财政情况既有客观分析,又有中长期考虑,建议每年进行回头评估,对意见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
会议研究了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会议认为,农工委要重点关注区委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对照文件精神抓好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的监督落实,推动问题闭环解决。
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确定了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
会议研究了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会议认为,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接下来,要继续有序、高效、周密、合力进行大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
会议听取了海曙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海曙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2年海曙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关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
会议研究了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日程安排。(全媒体记者 朱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