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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出台信用管理新规 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2022年08月29日 10:01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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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标志着海曙区开启了医疗保障领域的信用监管新模式。

  据了解,《信用管理办法》将海曙区范围内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按照信用评分标准分为A、B、C、D、E五个信用等级分类。医保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同时信用评价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周转金制度、现场稽查频次等相挂钩。

  “实施医保信用监管是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现实需求,也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举措。”宁波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曙区作为全市医保信用监管的先行者,要以《信用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医保服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确保为民服务质量和医保基金安全。

  海曙区医保局相关负责表示,《信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推进海曙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探索的有效实践。下步,海曙将有重点、分步骤推进《信用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全媒体记者 程冰凌 通讯员 叶晓东)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秦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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