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旅行社品质评定委员会正式下发批复文件,认定浙江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五星级品质旅行社”。浙江春秋成为新版浙江省《品质旅行社评价规范》(DB33/T 719—2021)颁布实施后,宁波第一家获评五星级品质的旅行社。
2015年11月,春秋旅游凭借一条宁波直飞名古屋的春秋航班落户宁波,成立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0年9月,为配合落实宁波政府与春秋航空战略框架协议,将1996年成立的浙江总部从浙江杭州迁至宁波海曙,成立浙江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从2020年12月通过四星级品质旅行社以来,浙江春秋便紧锣密鼓地投入五星级品质旅行社的创建,始终按照五星级品质旅行社的标准,从管理品质、产品品质、营销品质、诚信品质、服务品质、设施品质和经营状况等方面展开经营和管理。
浙江春秋曾获浙江省百强旅行社、宁波市五十强旅行社、2021年度宁波市成长型旅游企业等荣誉,在2020年疫情期间,展现了一家品质旅行社的责任担当,妥善处理境外团队因新冠疫情隔离和回国事宜,提前完成1351.1万元的退团退订工作;2021年,完成因宁波两次台风和南京发生的新冠疫情造成的1170.46万元退团退订。在旅游行业的寒冬,仍能够积极探索,不断转型升级,开拓市场发展多元业务,在磨砺和成长中不断砥砺奋进、逆势发展。
一直以来,海曙区致力于推进旅行社行业品质提升建设,鼓励引导旅行社做优做强,积极开展品质旅行社评定工作。“在疫情常态化管控的当下,我们更加重视旅行社的服务品质、业务转型、产品创新和人才培育,为探索旅行社行业新发展不懈努力。”海曙区文广旅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媒体记者 裘保莉 通讯员 陈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