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企业经营者丁先生来到石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提交材料后,顺利办理个体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成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海曙区首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直接变更经营者。
“以前店铺转让变更经营者,要先注销,然后重新申请,材料多、流程烦琐。”丁先生说,“现在能当场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真是太好了。”为进一步呵护和支持个体工商户长久健康发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及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满足自由灵活转让经营权的社会需求,助力“个体经济”蓬勃发展。
“直接变更经营者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改变,受让经营者要了解清楚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关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旧可以通过“先注销、再设立”实现经营者变更。
(全媒体记者 程冰凌 通讯员 刘宵盈 严兆萍 俞凤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