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监管缺位……面对这些曾经普遍存在的基层治理“难点”,我区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深入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赋能基层治理。
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已调整为省统一目录23个领域749项、市拓展目录12个领域927项,涉及26个领域1676项,并将基层有需求、可承接的20个条线835项执法权交由5个赋权镇(乡)街道实施,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住”和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
大量执法事项被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队,如何“接得住”“管得好”,是对基层执法的一项考验。
11月中旬,古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群众举报,在古林镇宋严王村一场地上,有人擅自收纳建筑垃圾。执法队员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去往现场勘查,发现该处场地里确实堆放有两车瓦砾,大约12立方米。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以已构成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所的行为为依据,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建筑垃圾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我们建立案件快速办理制度,采用视音频记录取代纸质笔录、教科书式电子检查表单等方式,让垃圾乱堆放等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从20天缩短至5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周鑫表示。
案件能够高效完成,也得益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综合执法部门、赋权镇(乡)街道的执法培训力度,我区依托周五云课堂、法制员培训等平台,持续强化《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培训。
此外,为推动执法人员由“专科医生”向“全科医生”转变,我区建立了指挥协调、综合研判机制,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厘清执法和监管的职责边界,有效提升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成效。
“下一步,我们也将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明确各级执法力量工作重点,全面理顺监管和执法关系,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媒体记者 刘炎昊 通讯员 吴欢欢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