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塘河河湖长会议召开,中塘河河长、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陆利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宁波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履职考核相关文件的通知》(甬河长办【2023】1号)规定的考核细则,通报了2022年度中塘河流域镇、村级河长履职情况,部署了2023年度中塘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
会议指出,河湖长制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严格管控、强化约束,扎实做好河流治理文章,巩固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实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治水负责,流域各镇乡街道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河湖两岸源头污染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快补齐河湖管理短板,围绕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全力保护好流域水质平稳,明确各干支流河长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要坚持治水尽责,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联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坚持做好再排查、再整治、再验收,扎实做好河流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形成河湖治理保护的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属地原则,狠抓落实,做好宣传引导,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共管共治共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