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全区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扩大地域文化的影响力,根据《海曙区优秀文艺人才、文艺作品奖励和扶持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拟将下列15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海曙区重点文艺项目扶持项。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2日,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联系人:李菲,联系电话:0574-89189174。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