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副主任孙铭龙、陈小春、史卫东、曹杰、张文莲出席。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曙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区委部署要求,聚焦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协作联动、项目招引、企业培育、要素供给,加快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效能。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曙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口头报告)、海曙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统一确权登记,全面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权属等情况,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要持续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曙区2024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同时要高度重视明年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要盯紧国家政策风向变化,强化债券项目包装储备,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努力争取更多份额更大支持,更好助力经济回升向好。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域治水的决定》有关水管理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要在前期全域治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治水工作,切实兑现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答复和承诺事项;常委会相关工委、各镇(乡)街道人大要持续抓好跟踪督办工作,以更具刚性、更富实效的监督方式,合力推动治水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要聚焦优化保护基础、强化非遗创新、打造海曙品牌、丰富传播推广等方面,再发力、再提升,发挥好海曙传统非遗文化优势,为明州罗城复兴、海曙都市文博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提供更有力的文化支持。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曙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要进一步扎实做好稳就业的各项工作,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扩增量、提质量,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全力确保我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曙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代表工委要继续做深做实代表会前视察、调研和民情分析活动,引导、服务代表围绕中心大局和民生关切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同时协同区府办推动改进交办工作,科学精准确定承办单位,杜绝代表建议“回娘家”,不断提升代表满意率。继续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机制,以类案督办、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建议件件“有人督、有结果”。
会议研究了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日程安排。
全媒体记者 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