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是海曙区委区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新媒体主播)岗位编外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热爱新闻事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
(二)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作风严谨,认真负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岗位要求
播音主持(新媒体主播)
1.播音主持基础:声音形象俱佳,音质纯正,吐字清晰,表达流畅;形象气质良好,符合主流审美。播报功底扎实:具备新闻、专题、评论等不同体裁的播音主持能力,能准确理解稿件内容,把握情感基调。拥有优秀的语言组织能力、即兴口语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2.新媒体主持与直播:具备出色的网络直播主持能力,能独立策划、执行并主持各类线上直播活动(如新闻发布、活动推广、民生服务、互动访谈、带货助农等),营造活跃氛围,精准引导话题,有效应对突发状况。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相关专业毕业;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登录“海曙”客户端报名,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初审通过者,将于8月1日16时前进行短信通知。
(二)线上报名时间
7月29日-7月31日16时
咨询电话:55881782(叶老师),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三)现场提交资料
初审通过者凭短信,请于8月4日-8月5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前往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三楼),填写《海曙区全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核准。本单位组织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于8月6日进行短信通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测试
对入围人选进行测试。测试方式、内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录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后,进行规定时间的见习,相关“五险一金”等按区人社部门核定标准缴纳,绩效待遇从优。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