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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

    2025年12月29日 21:4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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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下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会议,副主任史卫东、裘骥、孙铭龙、曹杰、张文莲出席会议。副区长陈旭伟、区法院院长陈海虹,区监委、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海曙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各镇(乡)、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各办(委)副主任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海曙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成果运用和跟踪监督,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曙区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增加海曙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会议认为,要压实责任,提升资金效益;严防底线,防范债务风险;科学谋划,强化项目储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部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办法》。会议认为,制定《旁听办法》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公民知情权与参与权的创新举措,要做好宣传发动,规范制度实施,建立民意反馈机制,切实保障《旁听办法》的有效实施。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的议案和说明。

  会议审议了关于海曙区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区法院人事任免案,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新任职干部代表作任职发言。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区人大代表的议案。

  全媒体记者 张昊桦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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