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

集士港镇 古林镇 高桥镇 横街镇 鄞江镇 洞桥镇 章水镇 龙观乡 石碶街道 月湖街道 西门街道 江厦街道 南门街道 鼓楼街道 白云街道 望春街道 段塘街道

宁波对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规“零容忍”

    2012年03月30日 09:15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违纪违规实施“零容忍”。同时,从今年开始,城管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全部阳光办案,接受上级部门和纪检部门及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我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10周年,也是我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成立10周年。今年城管部门将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通过开展全体执法队员的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坚持管城先管人、管人先管己的理念,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如果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可拨打城管热线96310投诉举报。

  今年,我市城管阳光执法系统将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管。执法人员在适用统一、规范的法律条款下,可一次性完成从立案到结案的执法全环节,自由裁量约束、是否具有从重、从轻等法定情节的认定均同步完成,避免“人情罚”、“态度罚”、“随意罚”等问题。当事人也可以随时通过网络进行案件查阅。

  宁波晚报记者边城雨 通讯员刘拥军

本文来源:中国宁波网 责任编辑:邬盈蓓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