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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教党〔2012〕10号

关于开展“学习刘佳芬先进事迹,畅谈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2012年05月11日 11:01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二)组织形式

  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广泛开展“学习刘佳芬先进事迹,畅谈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

  1.机关党员干部大讨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结合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提高执行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我应该做什么样的人”大讨论和征文活动。(牵头单位:机关党支部)

  2.学校领导干部大讨论活动。组织学校领导干部结合教育现代化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开展以“我们的教育理想”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牵头单位:各学校)

  3.学校教师大讨论活动。组织教师围绕“爱与责任”主题开展“我应该做怎样的人”大讨论和征文活动。(牵头单位:各学校)

  4.学校学生大讨论活动。学校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开展具有海曙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牵头单位:各学校)

  (三)活动方式

  把开展“学习刘佳芬先进事迹,畅谈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作为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过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因人施教,通过各种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各学校、单位要精心策划,利用宣传窗、黑板报、校园网、广播台等载体向师生、家长广泛征集“海曙核心价值观”表述语和“海曙教育核心价值观”表述语,并开辟讨论专栏专题,区教育局将在海曙教育网开辟专栏,积极营造大讨论的浓厚氛围,《宁波日报》和《宁波晚报》、宁波网、海曙新闻网等各大媒体也开辟了专栏,各学校和单位要鼓励广大师生踊跃投稿,参与征文和讨论。要广泛组织开展座谈、辩论、沙龙、演讲、征文等活动,挖掘宣传一批师生身边模范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草根”典型,大力宣传象刘佳芬那样的道德模范、感动人物、道德之星、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事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巡回宣讲,为师生践行核心价值观提供示范和榜样。结合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吸引和动员广大师生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

  四、活动步骤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这次大讨论活动,从2012年3月下旬开始,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4月)。各校、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层层发动工作,确保人人都能参与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

  (二)学习讨论阶段(2012年4月-5月)。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系列活动:

  1.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切实领会区委关于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文件精神;提出价值观主题参考书目;举办刘佳芬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2.讨论活动。

  (1)开展“我应该做什么样的人”征文活动,择优在海曙教育网上刊登,并《海曙通讯》进行报送。

  (2)广泛征集“海曙核心价值观”表述语和“海曙教育核心价值观”表述语。

  (3)以“我们的教育理想”大讨论活动为主题,选拔参加海曙区微型党课比赛。

  3.宣传活动。在海曙教育网上开设“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专栏,动态宣传报道大讨论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刊登大讨论中形成的理论成果。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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