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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教党〔2012〕10号

关于开展“学习刘佳芬先进事迹,畅谈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2012年05月11日 11:01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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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归纳提炼阶段(2012年5月-6月15日)。组织广大干部师生,特别是专家、学者对征集和推荐的价值观核心词进行认真论证评选,确定体现海曙教育特点的核心价值观,并进行广泛宣传。

  (四)提高深化阶段(2012年6月15日以后)。深刻阐析、广泛宣传具有海曙教育特色的核心价值观,挖掘宣传教育界在践行核心价值观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教育人、感化人、引导人,进一步营造人人认同、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刘佳芬先进事迹,畅谈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共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广泛参与。各校、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讨论、带头宣传、带头践行,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扩大活动的知晓面、影响力和参与度,不断营造全系统参与大讨论、思考价值观、践行价值观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学校和单位要把大讨论活动与“三思三创”专项行动相结合,与贯彻“四个领跑”战略,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迎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迎接十八大主题活动相结合。深入了解广大师生对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愿望和要求,及时总结师生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进一步密切核心价值观与广大师生的联系,使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可行的工作项目,切实把大讨论的过程转化为深化广大师生思想认识、提升精神境界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广大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各学校、单位要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报送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提炼“海曙核心价值观”表述语和“海曙教育核心价值观”表述语,每个单位至少各上报3条,“我应该做什么样的人”征文至少上报1篇,于5月15日前报组织人事科。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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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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