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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100个申购者13人瞒报

海曙经适房申购考验市民诚信

    2012年05月18日 09:1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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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岚海曙记者站张黎升杨艳)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昨天传来消息:海曙区蒲家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核结束,发现申购者中有瞒报的占到总受理数的13%多。

  蒲家一期经适房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共有房源1199套,本次推出销售791套,套型以60平方米和70平方米为主,销售均价5472元/平方米,房源2014年底交付。海曙区于去年底启动销售工作,共受理申购家庭1445户。在街道录入信息时,发现并清退7户不符合申购条件家庭。在有关部门为期4个月的严格审核后,又发现并剔除不符合申购条件家庭187户,其中房产原因53户,收入超标128户,其他原因6户。

  经适房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一种社会福利。按照相关政策,申购家庭所住住房的建筑面积应低于每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且10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居民平均收入的60%。

  经适房的自愿申购成为考验申购市民信用的一块“试金石”。审核发现,不少申购家庭缺乏诚信,有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与住房情况,企图骗取购买经适房资格。如一李姓申购者,虽目前名下无房,但其从2003年至2009年间,四次购进又卖出房产,其中,最近卖出的一套位于江东区中心地段的房产面积达179平方米。还有许某,自报三代同住60多平方米住宅,夫妻无业。经查,其在2010年买入青林湾商业中心56平方米商业房产。施某,称夫妻均低收入,住房仅44平方米,却被查出于去年底购入100多平方米青林湾住宅一套。

  据悉,房产审核不达标家庭中,10年内有售房记录的共34户;除自有住房外,有商业用房的5户;有1户报称无房,被查名下有房产二套,13户被核查出目前他处还有一套住房。

  对申购者的收入审查始终是一大难题。今年,海曙区在社区、街道、民政、社保、审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核查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公积金核查,从中发现20多户瞒报收入家庭。如沈某,家庭条件殷实,却套用拆迁未购房政策申购,被查出不仅拆迁后已买房,且家属为本市某医院高级技师,实际年收入超10万元。申请人冯某,为一幼儿园事业编制职工,自报配偶无收入,细心的工作人员最终通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到其丈夫在一菜市场注册经营一家食品经营部。

  “通过对1251户符合申购资格家庭打分、排名,目前791户准购对象家庭已经产生。”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介绍,这批准购家庭名单从今天起将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希望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中心将继续严查骗购行为。预计到6月初,可进入经适房的选房阶段。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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