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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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报料:镇海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金丰阳光”出租率高达30%!
经适房作为社会保障房,本是政府为改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而设,何以成了租房“大本营”?申购人既然有能力买房收租,又怎能算是“中低收入”?昨、前两天,记者走访多家相关部门,就此展开调查。
循环怪圈:“以租养租”到“被迫”出租
前天,记者来到镇海金丰阳光小区。在这里,经济适用房出租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2006年12月小区建成投用后,镇海四方物业公司随即奉命入驻。负责人葛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早在第一批经适房申购完成时,就有人张罗着要出租。记者从镇海区建设局房管科获悉,截至去年8月,金丰阳光947套已分配房源中,出租套数多达279套。
“出租原因可谓多种多样。比如有些人因为小区远离镇海城区,出行不便。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和自己上班,所以自己租住在城区,经适房则拿来出租,以租养租;而有些人起初的确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但随着时间推移,其经济条件转好,于是在城区另行购房。”区房管科科长秦春艳介绍说。
无论初衷为何,结果却一致:经适房变成了出租房!观望一阵后,发现未受到任何处罚。示范效应逐渐蔓延,出租蔚然成风。而住户一多,环境、治安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物业管理力不从心,居民也多有怨言。部分经适房住户则成了“夹心层”,楼上楼下都是群租,生活质量大打折扣,于是被迫出租房子,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