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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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宁波购物节·无限乐拍
——“我的购物节,我记录!”拍客大赛
海曙新闻网   2012-07-19

  4、投稿方式:

  (1)投稿截止日期:2012年8月6日00:00

  网络投票截止日期:2012年8月14日18:00

  (2)参与方式一:发送微博,上传相关作品或链接地址,并@宁波购物节

  参与方式二:通过邮件形式提交。邮箱地址:nbhsxww@163.com。

  (3)参赛作品应注明:[无限乐拍]+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140字以内说明文字。

  五、评选方法

  (一)阶段安排

  1、活动预告:活动前期:微博、论坛、报纸等媒体将为活动进行预告、宣传。

  2作品征集:2012宁波购物节期间,针对宁波全市市民在网络上开始征集以“新生活·新消费”为主题,体现购物节期间所见、所闻、所感的视频、图片活动;

  3、初选阶段:大赛组委会初步淘汰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并在“2012宁波购物节·无限乐拍”网络专题页面上发起对参赛作品的投票行动,同时官方微博将发起一系列关于本次活动的专题页面链接宣传。

  4、评审阶段:网友发起对所有参赛作品的投票,票选前6位的图片和视频分别获得网络人气奖,最后组委会将对网络上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定选出各类设定奖项的获奖作品;

  5、公布结果:最终结果将在网站上公布,并在宁波购物节官方网站上进行播放和展示。

  (二)投票方式

  本次活动在网络专题页面上专设“网络投票”窗口。投票规则:一个用户一个IP,每天只能投1票。

  (三)评奖方式

  所有奖项将由网络投票数和组委会评选产生。

  (四)评分要求(满分10分)

  1、作品创意强,有创新性,构思新颖。(2分)

  2、艺术性强。构图漂亮,色彩搭配合理,整体效果突出。(2分)

  3、突出主题,作品具有感染力,能引起共鸣。(2分)

  4、具有拍摄技巧,取景、角度、编排合理。(2分)

  5、作品具有影响美化效果,内容具有表现力。(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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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 海曙新闻网  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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