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保护推进会上获悉,作为前几年非遗“三位一体”保护模式基础上的深化加工,“三位一体”评估体系从今年开始建立,将对保护不力的项目和单位予以警告,对于确实不符合“三位一体”保护要求的项目、单位和传承人实行退出制度。通过各种指标规范非遗保护工作,以量化评估的方式确认每个市级以上非遗项目的保护水平,这是全国的首创之举。
为解决非遗重申报、轻保护的难题,我市在2009年创造性地推出了“三位一体”保护模式,“三位一体”把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传承(传播)基地进行捆绑保护,三者相互依存、利益共享、责任共担。2010年,宁波首次将“三位一体”原则应用在第三批市级名录评审中。今年2月,省文化厅发文认为,宁波市的做法具有创新意义、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目前,全市171个市级以上非遗项目都确定了传承人和基地。
据悉,“三位一体”保护项目评估暂定三年一轮,第一轮从今年开始至2014年结束,每一轮由评估标准的申报、评估和表彰等环节组成。2014年上半年将对一些测评成绩较差的保护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取消“三位一体”保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