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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市二院北部院区项目征收“清零”

海曙区“阳光征收”至今无一户错失“提前搬迁奖”

    2012年11月02日 07:31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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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岚 海曙记者站许玉芬 张黎升)昨天,海曙区又传喜讯:市二院北部院区“阳光征收”项目最后一位签约户,在项目提前签约搬迁奖励期限最后一天晚上签约。至此,海曙区今年已有按时“清零”征收项目3个,不仅为其他征收项目圆满收尾开了好头,更为接下来的民生工程顺利建设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完善市民就诊条件,扩建市二院北部院区医疗设施设备大楼,同时配合望京路综合整治项目,市二院北部院区项目自8月13日起启动为期80天的征收签约搬迁工作。征收范围为东至第二医院,南至佑圣巷,西至望京路,北至永丰西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均为住宅,涉及120户住户。海曙区政府房屋征收办负责人表示,二院项目能顺利“清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阳光征收”政策透明、公正。

  家住望京路22号的谢先生是市电业局一名职工,8月13日二院项目正式启动签约后,谢先生了解了相关政策,寻找到合适房源,当月29日即签署了协议。在他的影响下,当日有5户被征收人完成签约。区房屋征收办负责人说:“此次征收项目市电业局的职工占被征收人总数的19%。为推动征收,海曙区主要领导带领区四套班子和鼓楼街道领导一起,与市电业局沟通协调。市电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帮助做通被征收户思想工作,积极推动民生工程建设。”

  据悉,今年起我市全面实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市三区率先试点“阳光征收”。海曙区围绕铁路新南站、轨道交通、区块民生项目等,启动的11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全部试行“阳光征收”,至今已获得良好进展,3个到签约搬迁奖励期限的项目实现100%按时签约。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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