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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站甬水桥路改造工程征收项目

提前一周完成“清零”

    2012年11月07日 08:4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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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王岚 许玉芬 张黎升) 昨天从海曙区传来消息:甬水桥路改造工程最后一位被征收人卢先生于11月4日完成征收签约,项目“清零”时间足足比规定时限提前了一周。据了解,无论是以往的拆迁,还是今年开始的征收,甬水桥路征收项目是迄今全市首个在搬迁奖励期限截止日前“清零”的项目。

  甬水桥路改造工程项目是南站区域8个征收子项目之一,项目的征收范围为西起苍松路,东至三支街南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860平方米,被征收人61户,均为住宅。8月13日,甬水桥路改造工程与南站其他5个子项目一起启动搬迁签约,提前搬迁奖励期限截止日均为11月10日。

  笔者从征收现场办了解到,9月是被征收人签约高峰,有一半人签约搬迁。家住甬水桥路的陈老伯9月初签约后就拿着120多万元补偿款在女儿家附近买了套二手房。“老房子只有60平方米,补偿款超过120万元,每平方米能补偿2万多元。”陈老伯说他新买的二手房就在甬水桥路附近的梅园社区,“同样60平方米,房子还更新,付完全部房款还能余下20多万元。”

  自从海曙区两个纯住宅征收项目都在最后时限“清零”后,被征收人对“阳光征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南站区域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徐志红说,已经结束的宁波站改建工程和市二院北部院区工程两个征收项目共涉及216户人家,其中不乏持等待、观望态度的被征收人,但最终事实证明,“阳光征收”是一杆尺子量到底的,后签约只会“失利”而不会“得利”,这给以后的被征收人吃了“定心丸”。

  自今年全市启动“阳光征收”以来,项目按时“清零”喜讯不断。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陆东晓认为,从“拆迁”到“征收”,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比准价由政府指导价为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使评估更贴近市场。同时,我市出台的对选择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金额再增加25%补偿金额,同时设评估金额10%提前搬迁奖和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政策,都很好地体现了被征收户的利益。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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