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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眠车”占位一占就是几年 律师呼吁立法处理恶意停车

    2013年07月09日 15:4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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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布满灰尘、落叶的“休眠车”。

  □记者张寅 实习生钱子俊 文/摄

  一些几乎报废、布满灰尘的车辆无人使用,却长期占据着公共停车位。对此,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休眠车”。昨天,家住海曙区汪弄社区的李女士致电87777777新闻热线,说小区有多辆报废车长期占位,造成小区道路通行不畅,还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休眠车”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前几天,记者走访了汪弄社区,在前莫家巷主干道上,记者发现了两辆“休眠车”。其中一辆停在一家水果店前,车门已经破裂,前后轮胎也都瘪了。另外一辆停在小区一家便民干洗店旁。据干洗店老板娘介绍,这辆车停在小区好几年了。由于这辆车停在东西主干道和南北支干道的交叉口,别的车只能绕行。

  “前段时间,有辆车想倒车,由于报废车占据了干道的大部分位置,倒车车辆只能往旁边倒,刚好这时一位老伯带着小孩要从这里拐进去,倒车车辆不小心撞到了老伯,好在没发生严重的事故。”

  干洗店的老板娘还说,这辆车车主就是住在小区一幢楼里,交警也来处理过,可是这辆车还是停在这里。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汪弄社区的布政巷,窄窄的小巷停满了车,其中不乏有报废车,这让正在路边寻找停车位的车主非常恼火。

  不少“休眠车”侵占公共车位

  记者在海曙柳庄街柳庄小区门口也看到两辆接近报废的车辆,占据着咪表停车位,一辆是蓝色捷达,一辆是绿色奇瑞,两辆车的轮胎已经瘪了,模糊不堪的车窗上,布满了掉落的叶子。

  小区居民介绍,这两辆车也停了大半年了,一直没人来处理。柳庄小区的车位本来就少,而两辆“休眠车”却长期占据着停车位,这让小区居民怨言多多。

  在南都花园小区,也有一辆破旧的小货车长期停在恒春街路口,车斗都长出草了。小区保安介绍,这辆车已经停了两年多,车主是南都花城的业主,已经换了新车。一开始这辆小货车是停在马路对面的,后因为影响了车位旁美容院的生意被投诉,夫妻俩把车推到了马路另一头。前几天交警也来管制劝导,但没有效果。

  多种因素滋生“休眠车”

  这些车长期占位,交警部门为何没有强制拖离呢?

  海曙交警大队的石警官说,不少“休眠车”无牌无照,交警部门执法时无法联系上车主。

  还有一些“休眠车”虽然占据停车位,但并没有违法乱停车,只能说是恶意霸占停车位。对此,交警部门执法没有法律依据。

  石警官表示,“休眠车”产生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这些车辆接近报废或已到报废年限,车主不愿出维修费,也不愿出资申请报废,将车一弃了之。二是,车主因各种原因去向不明。三是,系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车辆。

  呼吁立法处理“休眠车”

  针对“休眠车”长期霸占停车位一事,不少市民及网友呼吁有关部门强势监管,对一些可以定性为恶意占车位的报废车,实施强制拖离。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唐才宗律师认为,“休眠车”停靠在临时停车位,属于依法停车,且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交警部门难以处理。

  报废车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属于违停,交警应当依法处理并拖走车辆;如果不属于违停,但是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交警应当通知车主将车开走,还可查找该车辆的过往记录,如果存在过期年审、涉嫌偷盗车辆等问题,交警部门应依法处理并拖走车辆。

  对于一些无牌无照的恶意占位车辆,唐律师认为可以从立法方面考虑,出台相关法规。对交警部门巡查发现的一些问题车,可先进行公开通告,确定一定期限,3个月或6个月,若到期限后,仍无车主认领,可进行强制处理。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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