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宇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对新阶段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社会组织植根于公众,作为社会的第三部门,其民间性、公益性、自治性的这些属性和特点,正是契合了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需求。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对加强社会建设、深化社会治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社会组织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
近年来,海曙区各类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调节器,它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失灵,又能在一定范围内弥补市场失灵。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稳压器,它既能减少政府成为社会矛盾焦点的概率,又能较好处理市场不能或无力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相对于政府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的运行方式能够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相对于市场调节,社会组织的调节方式能够更好地保证社会公益的目标,从而也有利于把社会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如2004年,海曙区率先为高龄、独居且生活困难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星光敬老协会负责运作,为老年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开启国内养老服务“政府扶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运作、社会参与”和“走进去、走出来”模式先河,构建起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荣获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通过多年的努力,海曙区创办了20家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了432家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区民间组织,惠及3.17万人。
2、社会组织在社会治量中发挥了协同管理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阶层在年龄、地缘、职业、收入等领域的分化现象将可能加剧,环境污染、就业压力、人口老龄化、拆迁纠纷及社会治安等经济社会的复合型风险也日益凸显,这将从不同程度上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当前社会日益分化多样和流动速度加快的过程中,迫切需要有多种形式对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进行再组织,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并满足他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需求,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海曙区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先后培育发展了社会工作者协会、就业项目经理人组织,以及各兴趣爱好团体、行业协会、老年议事会等社会组织,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兴趣爱好、发展意愿等,顺利找到了自己的团队、个人的位置、个人价值实现的平台、个人诉求反映及实现的途径,求职者实现了就业,兴趣爱好者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志愿者实现了个人价值,弱势群体及老人分享到了社会的温暖,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很好地发挥了协同管理作用。多年的实践探索表明,海曙区社会组织的服务效用不仅体现在增加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正能量的传递方面,它更能够达到政府部门无法实现的那种润物细无声式的熏陶作用,从而提高个人的社会责任意识,进而发挥净化社会空气、增进社会和谐的功效。